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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某某、毕某某等三人危险物品肇事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字号: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孙某某、毕某某等三人危险物品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217日(星期五)1430

二、听证地点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听证室

三、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1617时前向本院申请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记录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旁听人员请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人:马静,联系电话:021-51224695

特此公告。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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