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孙某某、毕某某等三人危险物品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听证室
三、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月16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记录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旁听人员请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人:马静,联系电话:021-51224695。
特此公告。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