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周某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申请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和听证议题
(一)案由
周某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申请案
(二)议题
讨论该案法律适用问题。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3月21日上午9:00
(二)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658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二楼听证宣告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众。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17:00前。
(二)现场报名: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658号)第四检察部报名。
联系人:徐嘉炜,联系电话:021-51020768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