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益诉讼 > 内容

关于李某某、黄某某污染环境损害公益案 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字号:

      

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保护公共利益,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本院决定对李某某、黄某某污染环境损害公益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36日下午13:30

二、听证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658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二楼听证宣告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3612前向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旁听,请旁听人员提前打电话预约。

   四、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要出示身份证。

联系人:赵春杰,联系电话:021-51226270

特此公告。

202333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8.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