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保护公共利益,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我院决定对马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公益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5月8日下午14:20
二、听证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658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二楼听证宣告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5月7日17时前向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旁听(疫情期间,为防范疫情控制人流,请旁听人员提前打电话预约)
四、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要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72小时核酸码及身份证。
联系人:赵春杰,联系电话:021-51226270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