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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非法狩猎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磋商方案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11-16     字号:

  

1115日下午,我院组织召开非法狩猎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磋商方案研讨会,市检察院、华东师范大学、市林业局野保处、市野保站、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及崇明区相关单位等十余人参加会议。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云出席,副检察长俞蕾主持会议。

 

 

 

 

 

 

   研讨会主要针对崇明区的一起非法捕杀野生鸟类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该案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并对生态资源的期间服务功能造成了损失。因被捕杀的野生鸟类无法通过人工繁殖等方式直接予以恢复,我院拟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规定,通过组织磋商的形式,用替代性方式修复受损生态资源。

   与会人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相关调查情况后,对该院提出的生态资源替代性修复磋商方案表示认可,并围绕本案就具体的磋商主体、磋商程序、磋商内容、修复方式的可行性、预期成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此次研讨会,通过与会人员的建言献策,为检察机关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开拓了思路。

 

 

   我院自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监督者和保护者的作用,始终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恢复”的原则,将保护公益作为首要目标,积极探索,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以期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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