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国际环境日,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一直是广大市民关心的话题。当天下午5点上海铁检院环资办案组主任检察官李怡文被邀请到《法眼看天下》特别节目《检察官在线》的直播现场,就污染环境、滥捕滥杀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上海铁检院如何出重拳,如何用“检察蓝”呵护“生态绿”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话题一:城市垃圾分类非常重要和紧迫
主持人:
听众们最近已经被垃圾分类这个关键词刷屏了,我们的垃圾如果没有经过分类,你们称呼为“毛垃圾”,这“毛垃圾”会对环境造成什么样的危害?
李怡文:
“毛垃圾”通常其中含有装潢拆迁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物质。而装潢拆迁垃圾中废油漆,废溶剂,废弃荧光灯等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压实发酵,并在降水和地下水渗流作用下产生垃圾渗滤液,垃圾渗滤液中目前已知的促癌物、辅致癌物就有5种,同时使地表水体去氧、水质恶化、水体富营养化。有时候一些厨余垃圾,如果没有及时处置,就会产生渗滤液。说到这里,相信大家都能明白毛垃圾填埋在土壤里,必然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主持人: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有哪些禁令,你可不可以也给我们解读一下?
李怡文:
即将生效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不规范处置垃圾还可以行政处罚。例如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未按标准配置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最高可以处5万元的罚款。还有,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禁止宾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等。
话题二: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检察机关绝不手软
主持人:
除了非法处置毛垃圾,检察机关还打击哪些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呢?
李怡文:
常见的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第一种,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
第二种,排放倾倒处置含有铅汞,镍等重金属的污染物,并超过相应标准三倍或者十倍以上。
第三种,是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
话题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统一
主持人:
对于滥捕滥杀、收购和出售野生动物等情况的,检察机关是如何打击的,你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李怡文:
近两年,除了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我们还打击了一批危害野生动物尤其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
主持人:
在河里捞个鱼,林里捕个鸟,就有可能触犯法律?
李怡文:
是有可能的。
1.关于非法捕捞犯罪。我国刑法和我国《渔业法》都有相关规定。
2.关于非法狩猎问题。大家知道,整个崇明区都是野生动物禁猎区。2017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2月6日期间,顾某在崇明区东部一小树林内悬挂张网2顶,用于捕获野生鸟类,先后捕获乌鸫、白腹鸫等野生鸟类37只,并将捕获鸟捕杀后藏匿于家中,主要用于食用。经鉴定,其中35只鸟被列入《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或《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我们提起了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了民事诉讼,这也是我们上海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最终法院判处顾某有期徒刑,赔偿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万多元,并向社会公众道歉。这样重拳出击,使违法者“不敢捕”、“不愿捕”。
主持人: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这方面,你觉得市民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李怡文:
我们归纳了以下几点:
一是万物有灵,怎可随意捕。
二是野味何味,怎可随意吃。
三是制品带泪、怎可随意用。
四是萌宠可爱,怎可随意养。
话题四:主动延伸检察职能
推动生态环境修复
主持人:
打击犯罪只是手段,最终还是要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那么检察机关在这个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李怡文:
积极推动环境修复工作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采取的是双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在履职中发现破坏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法规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污染者对环境予以修复。另一方面,是延伸检察职能,和行政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修复。
关于主动提起公益诉讼,上海铁检院还专门成立了公益诉讼部门,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犯罪行为,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关于第二方面和多部门形成合力推动环境,生态修复的例子就更多了。
主持人:
如果市民发现有污染环境的问题,怎么举报?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吗?
李怡文:
如果发现有破坏环境和资源案件线索,可以拨打12309向检察机关反应。同时,我们在院公众号上设有公益诉讼随手拍,也可以在这个举报平台上反应公益诉讼线索。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上海铁检院将与全体市民一起,以“检察蓝”呵护“生态绿”,携手共创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