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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检院荣获“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兵集体”

发布时间:2019-06-07     字号:

      

      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组织下,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公示等程序,评委会审定,上海铁检院等5个集体被评为“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兵集体”。




事迹简介



上海铁检院紧紧围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要求,探索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积极履行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检察职能,坚持“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工作目标,为上海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精准打击犯罪

守护城市蓝天绿水


环境资源类案件(下简称“环资案件”)事关市民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上海铁检院在办案中,始终将打击犯罪、回应群众关切放在第一位,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犯罪行为,自2016年9月集中管辖以来,先后受理全市提请批捕环资案件98件,受理审查起诉该类案件260件,提起公诉案件均获得法院有罪判决,其中先后办理了金山亭林“12?26”、浦东临港等2起特大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4起公安部、环保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的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


结合案件办理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环资案件证据收集标准和办案规范,先后开展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一周年、两周年活动、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专项打击推进会等,拟制了《污染环境罪取证指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证据指引》、《涉环资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判断指引》、《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单位犯罪证据指引》,重点解决环资犯罪领域实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统一执法标准,确保案件质量。




坚持宽严相济

维护和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环资案件的办理,事关“三大攻坚战”的最终效果。面对管辖的新领域、新问题,除了挑战,也带来了新机遇、新突破。上海铁检院面对环资案件办理中的瓶颈与挑战,锐意进取,坚持依法打击与保护相结合,不断增强案件的社会效果。在办案同时兼顾促进企业发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及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力求在消除污染和保护积极发展之间准确找到平衡点。在办理施某某污染环境案、应某某污染环境案等案件审查逮捕期间发现,这几起案件均属偶发性轻微污染环境的案件,主观恶性不深,若企业法定代表人被羁押,现场的污染物无法及时清理,企业停产后员工失去收入来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承办检察官在实地考察了企业情况后,最终视情对其中几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责成其取保候审期间回到公司消除污染、赔偿损失、修复环境、安抚工人、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等待司法机关后续处理,案件的处理得到地方政府的肯定。





树立共赢理念

促进综合治理和环境修复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履行检察机关保护公益利益的特殊职能,上海铁检院将水资源、土壤、植被、野生动物保护,以及长江流域、崇明生态岛环境资源保护等纳入公益诉讼重点,共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均获法院判决。其中办理了本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组织开展本市首例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磋商,建立“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损害及时修复。


在办案中注重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化工危险废物处置漏洞、快递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体等问题,分别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整改监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初犯偶犯、渔获物较少并真诚悔罪的嫌疑人,探索推进恢复性司法,推动5名嫌疑人与种苗场签订协议,通过增殖放流投放鱼苗10万余尾,修复相关水域生态环境。对非法狩猎案件,在全市首试“劳役代偿”,让没有赔付能力的义务人参加2年生态养护工作和公益宣传活动,推动相关生态资源修复。


坚持司法与普法相融合,挖掘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崇明岛禁猎区非法狩猎案、本市首例污染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中的鲜活事例,邀请人民日报、解放日报、上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集中报道,上好普法公开课,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结合6月5日世界环境日,在外滩举办了环保灯光秀宣传活动,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上海铁检院将以更加公正的执法,更强有力的监督,为守护上海碧水蓝天,贡献更多检察力量与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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