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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两次奔赴五百多公里之外,竟是为了······

发布时间:2020-03-17     字号:

鲁某认识李某某是在一个鸟友群,因为二人都喜欢鹰隼,逐渐成为了朋友


案情简介

李某某家附近的高速公路两边都有很密集的树林,树林里面有人设置捕鸟的粘网……

李某某时常去查看,发现网上有鸟,便拿走售卖。2019年10月李某某搞到一只游隼,便拍了视频和照片在微信上发给鲁某,鲁某当即表示想要。

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敲定价格2300元。李某某将自己家的位置发给鲁某,几天后,鲁某开着车从上海奔赴宿州,于深夜时分抵达,李某某把鲁某带到自己家院子里,鲁某看到游隼后微信转账分三笔支付。

没过多久,李某某又向鲁某兜售游隼,开价10000元,鲁某觉得太贵,而且已有一只便拒绝了。

过了两天,两人反复讨价还价,最后商议价格为4000元。过了两天,吃完晚饭后,鲁某再次驾车出发,奔赴五百多公里之外的宿州,于凌晨4、5点到达约定地点,李某某带着游隼出来,鲁某直接微信转账4000元给李某某。


鉴定结果

经鉴定两只为游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处理意见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牟取利益,向他人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019年12月25日上海铁检院依法将其批准逮捕。

上海铁检院对本市食品药品、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开展集中管辖。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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